首 页
 
当前位置:首页>>法治视野
检察日报丨协同联动疗治家暴“创伤”
时间:2024-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日报 2024年3月5日 第06版△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即第77条,创新了在单行法中配套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


在法条中列举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的具体情形,是在公益诉讼立法形式上的一种创新,实质上是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公益损害问题,转化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重点。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延边歌舞团副团长咸顺女认为,准确理解与适用该条款,要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公共利益代表的定位,坚持守正创新,加强衔接协同,提升办案质效。“最高检在2023年3月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是一项针对妇女权益保障的及时有力举措。”咸顺女代表表示。


提及妇女权益保障,不少人会想到家庭暴力。“那是每一位受害妇女想要逃离的噩梦,也是一个现代法治国家必须治理的‘顽疾’。我关注到,去年1月,吉林省检察机关‘益家和’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在履职中发现,四平市铁西区有多名女性遭受家暴。”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四平市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员工王金杰耳闻目睹了该团队以“反家暴”为切入点,运用大数据赋能方式,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故事,深受触动。


这是一个以吉林省检察院业务专家为带头人、三级院12名女检察官组成的办案团队。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吉林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60线驾驶员马秀娟在调研走访中了解到,该团队选取了四平市铁西区为试点,就家庭暴力与公安机关落实家庭暴力告诫书制度的情况进行摸排,在发现有关线索后,进行立案调查、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一系列工作,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办案模式。


同样关注这项工作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榆树市弓棚镇十三号村农民朱亚波。“经过调研,我发现一些家暴受害妇女并不是首次遭受家暴,而是长期笼罩在家暴阴影下,内心常常感到无助、绝望。值得欣慰的是,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检察机关会先行联系与她们有过接触的妇联、民政、社区的工作人员,请其与受害妇女先进行沟通,在征得受害妇女同意后,再请她们到社区或者是妇联的办公地点进行沟通,最大程度减轻受家暴妇女的困扰和压力。”


“我们深刻认识到反家暴的公益属性,坚持个案探索先行,以检察能动履职激活反家暴治理机制。通过交办线索和审批立案等方式,指导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和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检察院探索反家暴监督办案,包括以‘受家暴妇女离婚难’为切入点开展问题摸排,以及督促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报告、告诫书等反家暴措施落地落实等。”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表示。


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的民心工程。王金杰代表建议,要发挥好案例的宣传、警示、教育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建章立制,在堵塞漏洞上下功夫,加强溯源治理。同时,还要加强执法司法的协同协作,为保障妇女权益营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


在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汪清县恒信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工人玉明姬看来,虽然妇女权益保障是新增的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但并不意味着其他法定领域不涉及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在监督办案中应当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系统治理。“正如检察机关所说,要打破数据壁垒,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实现一键化调查取证。同时,还可以建立信息联络员队伍,形成‘1+N’联动反应机制,促推家庭暴力问题多部门联防联治,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反家暴工作格局。”玉明姬代表对记者说。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