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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专项汇报
时间:2018-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尊敬的州人大高杰副主任,尊敬的州人大内司委主任、副主任和各位委员:

首先,我代表延吉市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各位领导莅临我院调研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2009年以来延吉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专项汇报。

近年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7号文件《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吉办发(2011)39号文件《<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特别是深刻领会和依法执行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决议》,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题,以“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强化质量、惩防并举、注重效果、确保安全”为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相继开展了涉农、侵害民生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惩治活动,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并将其作为履行检察职能、打击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去加以推行。在统一思想和提高认识的同时,采取得力措施,使案件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作为州府所在地的基层院,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一直位居全省前列,并取得了不俗的工作业绩,先后被省检察院两次评为反渎职侵权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一次被评为反渎职侵权办案工作十佳基层院,反渎职侵权侦查科被州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2009年至今,在所查办的案件中,有2件被省院评为精品案件,2件被评为优质案件。院反渎职侵权侦查科科长金哲同志,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十佳诚信政法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检察岗位能手和优秀侦查员。

一、侦查办案情况

2009年以来,我院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5件33人,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25件33人,移送审查起诉率及侦查终结率均达100%,法院已判决24件32人,有罪判决率为96%,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在所查处的案件中,滥用职权案件9件9人,玩忽职守案件12件15人,徇私枉法案件2件4人,其他案件2件5人;其中,大案21件29人,要案1件1人,大要案比例达到立案总数的90%;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6件6人,涉农渎职犯罪案件9件14人,工程建设、民生民利领域渎职犯罪案件7件7人。

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原延吉市人防办工程开发科科长李虎山玩忽职守、受贿案原延吉市卫生局局长姜世雄玩忽职守、受贿、挪用公款案,原延吉市就业服务局副局长王佰振玩忽职守、受贿案,原延边州人防办工程处处长鲍龙兴玩忽职守、受贿案,原延吉市成人职业教育中心主任蔡东涉、延吉市阳光办主任朴钟元滥用职权案等。这些案件都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涉案人员最终分别获刑五年六个月至十四年不等。这一系列案件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渎职侵权犯罪,彰显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对维护延吉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净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打击和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同时,我院十分注重对这一犯罪的预防,通过办案, 结合实际案例,在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积极开展预防工作。仅2011年,就在延边大学等20多个单位进行预防调查37次,为政府采购和招标项目进行行贿档案查询610次,与发案单位联合开展预防调查,进行个案剖析32个,提出预防建议45次,并依据我院建成的全州唯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对全市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53次,受众150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二、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狠抓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力量的配置是完成任务的前提,近几年来的办案实践证明,每一起渎职案件的背后都是贪腐,为此,我们在侦查渎职侵权案件中,实行了与反贪部门联合办案、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规范证据等方法,合理调配警力,有效地解决了侦查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特别是今年,经积极努力做市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的工作,我院在全州八个基层院中第一个单设了实职副科级反渎职侵权侦查局局长和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目前,反渎局下设两个科,有7名干警。组织机构的升格和配强配齐办案力量,极大地调动了干警工作办案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廉政建设。开展以自身反腐败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并按照标准化检察院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错案追究责任制、廉洁自律等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干警廉洁执法意识不断增强,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工作作风明显改善。

三是加强业务建设。结合“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采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以学习来提高干警素质,以提高素质来促进办案工作。为了尽快提高业务素质,采取普通内容自己学,重点内容集体学,疑难内容研讨学,对口内容辅导学等方法,专门组织干警研习《刑法》新罪名和《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涉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还聘请办案专家为干警上专业学习辅导课,系统向干警传授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技巧和办案策略等相关内容。我院反渎职侵权科科长金哲和副科长金龙日作为办案能手先后被抽调到省院挂职锻炼,参与了原四平市国税局局长刘向群徇私舞弊不征税款、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原省国土厅土地整理中心主任杨青松和副主任王野滥用职权、受贿案等大要案的查办工作,使他们得到了较好的锻炼。通过多年努力,反渎干警的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较好地适应了当前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需要。

(二)拓宽摸查犯罪线索渠道

渎职侵权案件的最大特点就是线索少、发现难、渠道窄,为了广开案源,反渎部门的干警经常主动深入到纪检监督、安监、公安、土地、林业等要害部门和重点单位摸查线索,做到明查暗访,注重实效。加强对外协调配合和内部沟通协作,并通过法制宣传活动和制定举报奖励制度等措施,发动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案件线索。此举使我院先后获取案件线索30余件,均进行了初查和立案侦查,收到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办大要案件

按照上级检察院的部署,通过整合侦查资源,组织精兵强将,从2009年以来,我院先后开展了查办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涉农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工程建设和民生民利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为了顶住压力和排除干扰,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主要领导不仅亲自挂帅,而且靠前指挥,分管领导直接参战,给了办案干警以极大的鼓舞,使我们在短期内突破了一大批案件,通过“专项行动”查办的案件占立案总数的80%以上,开创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新局面。

(四)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树立证据意识,纠正偏重口供的取证模式,把侦查重心放在全面收集证据上来。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讲求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办案制度,加强对办案流程的动态监督和对办案行为的跟踪考察,强化办案安全措施,设立专职安全员,加强审讯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坚持人性化办案,讯问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主动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心率,提供药品或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满足。通过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规范使用强制措施,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并连续三年实现了零投诉、零违纪和零事故。

(五)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

检察机关的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支持,离不开人大的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关心,特别是反渎职侵权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认定事实复杂,这些都需要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为此,我院经常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汇报工作,全面反应工作情况,及时落实相关指示和要求,保证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同时,各上级部门对反渎职侵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都给予了高度重视,从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这些都对反渎职侵权办案工作起到了有力地促进作用。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对渎职侵权犯罪的认知度不高

渎职侵权犯罪具有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严重侵害民生,践踏法制尊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无论是从影响、后果,还是从经济损失的数目来看,都是触目惊心的,因此被称为“不揣腰包的腐败”,其表现形式是不作为和乱作为,危害程度远比那些把钱揣入自己腰包的腐败危害更大。因此,检察机关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时,渴望获得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支持和认知,以减少和降低办案阻力。

(二)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渎职侵权大要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查找案件线索和侦破大要案件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需要,有的干警在查处渎职侵权案件时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执法办案水平较低,个别干警还存在执法不文明、不规范及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等问题。

(四)反渎干警的职级待遇低,人员结构不合理,特别是缺少会用朝鲜语和汉语“双语”办案的检察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高效开展。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针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各位领导在调研中提出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不断创新工作局面。

(一)将接受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前提,定期向市委和人大汇报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在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有效地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排除查办案件中的干扰和阻力,为查处渎职侵权犯罪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二)加大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对渎职侵权犯罪危害性的认识,鼓励国家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渎职侵权犯罪行为,支持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继续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专项工作,采取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旁听检委会讨论案件和人民监督员评查案件以及“检察开放日”等多种有效形式,以扩大社会对渎职侵权犯罪的认知度,并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加大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力度,将反渎工作摆在与反贪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查办那些在社会上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完善办案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案件质量。

(四)加强渎职侵权检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强化监督和侦查意识,改进办案手段,树立依法办案,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以严格执法为己任,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反渎职侵权检察队伍,更好地完成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各项任务。

以上是延吉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专项汇报,恳请各位领导对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给予批评指正,我们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将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最后,再一次感谢高杰副主任率州人大调研组在百忙当中来我院听取反渎职侵权工作专项汇报并作工作调研,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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