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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延吉市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检察院检察长  金南浩

2015年11月1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关于召开延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贪污贿赂工作基本情况

多年来,市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特别是落实十八大以来大力反腐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结合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为推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我院于2015年7月完成了机构重新整合,全院共分8个部,分别是刑事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控告申诉和刑罚执行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政治部、检务管理部、监察部和检务保障部。其中,原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预防局合并为职务犯罪检察部,内设4个办案组。反贪污贿赂工作职责由职务犯罪检察部履行。

2014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2件23人,其中大要案件18件19人,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州广电系统贪污受贿窝案,涉案县处级干部3人,在全州引起强烈反响原市民宗局局长全某某的查处,对引导公众特别是机关干部清醒认识贪污犯罪的危害性产生了深远影响。

2015年初以来,原反贪局全体干警被省纪检委、省检察院抽调,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办工作,至今仍长期驻扎在长春、梅河口。干警们抛家舍业,凭借过硬的作风和能力,克服异地办案各种困难,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果。2015年截至11月中旬,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15人,其中大要案件13件14人,查处副厅级干部1人,正处级干部2人。现已侦查终结4件4人。一举攻克原通化市法制局局长刁某某受贿一案,还发现了通化市公安局、地税局多人职务犯罪线索,将相关犯罪嫌疑人全部查办。原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董事长韩某某受贿金额高达1600余万元,另有300余万元无法合理说明来源。刁谋谋、韩某某等人的查处,在全省各地反响强烈。

在加大查办力度的同时,我院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将职务犯罪预防作为中心工作任务来抓,将预防工作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当中。主动深入重大项目工程和重点企业走访,对工程招投标、账目管理等环节重点监督,帮助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结合查办的案例,到案件易发多发部门开展个案剖析15件,开展预防调查10件。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讲师团,到机关单位举办预防讲座12次。建立了永久性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预防效果良好。

多年来,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工作十佳基层院、全省先进基层院反贪局、全省十佳基层院反贪局等多项荣誉,所办案件中有2件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基地。省纪检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对我院反贪队伍给予了充分认可,称赞我院反贪队伍是“敢打硬仗、能啃硬骨头、善于打胜仗的过硬反贪队伍”。

二、办案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拓宽摸查犯罪线索的渠道。加强与本院其他办案部门以及纪检、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主动到要害部门和重点单位摸查线索,明查暗访,从工作细节上发现贪污贿赂行为。发动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案件线索,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公布了12309举报电话,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制定并兑现举报奖励制度。通过上述举措,我院获取了一定数量的案件线索。

(二)集中力量攻破重大案件。整合全院侦查力量,建立“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侦查人员统一指挥、侦查活动统一组织、侦查资源统一调配”的指挥体系,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运转高效有序的侦查运行机制,集中优势侦查力量,在短期内实现突破,及时全面掌握犯罪证据。

(三)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严格落实规范司法行为的具体要求,将办案重心放在全面收集证据上,不轻信口供,在传唤、拘留等相关程序中,严格遵守办案时限,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相关权利。全面规范了办案区和审讯室,强化了办案安全措施,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定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医疗保障,连续多年零违纪、零事故。

(四)不断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将职务犯罪检察部干警扩充至24人,增强了办案力量。加强办案业务能力建设,扎实抓好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注重提升干警发现线索、查找证据、突破案件的能力,重点强化侦查审讯的技巧,干警的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五)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工作。与纪检委、党校等部门共同构建“大预防”格局,在全市划分了预防责任区,落实了责任人。办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107次,开展重点项目预防1项。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不断更新内容和形式,功能日益完善,驻延部队、延边大学延边供电公司、国电龙华延吉热力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延边支行、州市直部门等主动联系参观,干部职工踊跃接受警示教育,2014年参观人数达到3000余人次,2015年至今达到2100余人次,参观者纷纷表示,切实受到了心灵震撼和思想洗礼。

(六)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等部门汇报工作,及时落实相关指示和要求。同时,各上级部门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高度重视,从各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对我们克服办案阻力、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都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反贪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查找案件线索和侦破大要案件的能力需提高,规范办案意识仍需强化。年轻干警对侦查细节把握不好,临阵经验欠缺

是侦查力量不足,缺少能熟练运用“双语”办案的检察官,队伍年龄结构严重老化。干警的职级待遇、经济待遇偏低,工作压力和风险较大,人才不断流失。

三是办案障碍依然存在,犯罪嫌疑人对检察办案抵触情绪很大,个别部门偏袒掩饰,困扰和阻挠案件的查办。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查办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办重特大案件,同时全面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开展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扼制和减少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

(二)加强队伍建设。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完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发现线索、侦查、审讯等实际办案能力,树立依法办案、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努力造就过硬的反贪队伍。

(三)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向市委和人大汇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在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有效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说明贪污贿赂犯罪的危害性,鼓励国家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贪污贿赂犯罪行为。采取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旁听检委会讨论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评查案件、举办“检察开放日”等形式,争取社会各界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审议意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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