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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延吉市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检察院检察长  全鸿一

2017年5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延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渎职侵权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市检察院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结合办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职能作用。

2016年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13人,全部为玩忽职守案件,其中查办大案1件。所办案件涉及骗取“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等扶贫涉农领域。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2017年1至5月,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7件12人,其中滥用职权1人,玩忽职守8人,非法占用农用地3人;其中大案、要案1件。已侦结1件1人。目前已完成常年的全年立案数。

二、办案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积极拓宽摸查犯罪线索渠道。近年来,反渎职侵权工作一直面临线索少、发现难、渠道窄的难题,为了广开案源,我院主动深入纪检监察、安监、公安、土地、林业等要害部门和重点单位摸查线索,加强对外协调配合。构建大侦查格局,在监所、控申、批捕、起诉、反贪等工作中保持高度的敏锐性,随时捕捉可能存在的渎职侵权问题。积极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公布举报方式和奖励制度,发动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二)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查办大要案。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先后在骗取“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玉米种植补贴”等扶贫涉农领域及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侵害民生民利等领域,开展了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查办工作,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通过专项行动查办的案件占立案总数的80%以上。在专项行动中,检察长亲临一线,分管副检察长直接参战,整合全院侦查资源,组织精兵强将,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攻坚克难,使得一大批案件能够在短期内得以突破。

(三)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在办案过程中,把重心放在全面收集证据上,不轻信口供,在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等相关程序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办案流程实行动态监督和跟踪考察,使每项措施都落实到位。强化办案安全措施,设立专职安全员,讯问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实行人性化办案,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和心率,必要时提供药品并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满足。通过上述措施,使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零投诉、零违纪、零事故。

(四)不断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根据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精神,2015年6月份,反渎职侵权局与反贪局、预防局进行部门整合,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目前职务犯罪检察部共设立5个主任检察官办公室,同时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办案人员扩充至28人。加强业务建设,扎实抓好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注重提升干警发现线索、突破案件、攻坚克难的能力,重点强化侦查审讯的能力。目前,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能够适应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需要。

(五)积极开展渎职侵权犯罪预防工作。在严厉打击渎职犯罪的同时,结合真实案例和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件,帮助有关单位完善规章制度10余项。为适应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形势,更好的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2016年5月,基地进行升级改造,投入一百余万元,对硬件设施全面升级换代,精选检察机关查办典型案例150件,制作展板100余幅,对内容进行全面更新,功能更加完善,作用更加明显。2016年10月基地重新启用后,截止目前对不同部门和系统的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30余次,受众2000余人次,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职务犯罪,具有积极作用。

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认知度不高。渎职侵权犯罪当中谋求私利的行为相对不太明显,公职人员对此项犯罪的认识模糊,自律意识不强,广大群众没有举报意识,获取案件线索较难

(二)办案威慑力不够。所查办的案件在社会上产生强烈震动的较少,致使一些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有恃无恐,屡禁不止,没有给这一犯罪以应有的震慑。

(三)办案障碍依然存在。有些领导干部认为不谋私利、不揣腰包,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检察办案抵触情绪很大,甚至偏袒阻挠。

(四)专门人才不足。能熟练使用“双语”办案的人员不够,懂财会知识,会查账的人才不多,既懂财务又懂办案业务的复合型办案骨干力量匮乏。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加以改进和克服,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旁听检委会讨论案件、组织人民监督员评查案件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认识。

(二)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重点查办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民生民利的大要案件,不断完善办案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案件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狠抓业务培训,提高侦查、审讯等办案能力,强化财务查账等相关专业素质,促进复合型办案人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反渎职侵权检察队伍。

(四)进一步强化预防工作。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公职人员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主动深入犯罪多发易发部门,及时发现苗头,帮助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审议意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水平,为延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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